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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3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28日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改革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以“宜商兴业”为目标导向,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全过程,建设企业综合成本最低、产业生态最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提供有力支撑,奋力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特制定本方案。 一、营造有利于产业集聚的市场环境 (一)推进放宽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紧密围绕国家赋予南沙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粤港澳全面合作重要平台的战略定位,找准社会资本有进入积极性意愿和破除壁垒迫切需求的关键点,围绕先进制造、金融服务、跨境电商等特色优势产业,谋划研究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争取国家支持在南沙开展放宽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促进全球优质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高效汇聚(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南沙区政府负责)。 (二)全面推行市场准入“极简审批”新模式。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推动标准化申报、“机器人”智能审批全流程覆盖,推行“一站式”证照主题联办套餐,全面归集电子证照信息,实现“一网联办、一照通行、e证准营”(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在全市推行“文旅体e证通”试点,将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相关经营许可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准入项目,市场主体“一次申请、一证准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 (三)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全面清理违规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条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事项办理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跨区域迁移业务“一件事”便捷服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扎实开展新一轮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迎评。建立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和上报制度,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鼓励企业准入准营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广州开发区新业态经营许可“一类一策”、南沙区“信易+”应用场景创新、白云区“承诺+现场视频”经营许可远程审批等经验做法,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提供更多创新性、便捷化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负责)。 (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白名单”管理措施。以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为突破,争取率先实现生物医药领域进口科研用物资、设备快速通关,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动态优化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不断拓展涵盖行业领域范围,对名单内企业实行“一年最多查一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非接触式监管”等包容监管措施,以及劝导规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营造更宽松有序的市场监管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负责)。 (七)持续提升口岸营商环境水平。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试点,推动“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迈上规模水平。拓展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应用,提升平台“一站式”办理跨境贸易通关物流相关业务集成度,丰富“掌上办”功能,不断提高通关服务便利度。依托“单一窗口”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通机场口岸部门和货代、货站等空运物流各环节企业间信息壁垒,提升空港口岸通关效率(市商务局、市港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空港委负责)。 (八)着力提高纳税服务便利度。开展“税直达”试点,精准响应企业诉求,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策略,进一步改善纳税服务体验。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套功能,积极推动数字化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推动智能办税提速,推进线上、线下“税收+数币”系统升级,加快实现构建覆盖全缴税渠道、全数币运营机构、全税费种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缴纳税费新格局(广州市税务局负责)。 (九)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减轻市场主体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成本压力(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活动、驰名商标培育工程等,运用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在新业态新领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营造适应产业需求的要素环境 (十一)“一站式”展示全市工业用地信息。汇聚各区各部门出台的土地优惠政策,建立“熟地”清单和产业用地“一张图”,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政府网站以及相关媒介的显著位置集中展示,便利企业获取全市工业用地供应信息,推动土地资源、政策红利与企业需求匹配对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二)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加强“标准地”供应政策指导和企业服务,推动“标准地”供应有机衔接“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利企政策,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对出让用地的监督检查,实行覆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用地转让”等环节的全周期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三)强化先进制造业工业用房保障。研究出台推动先进制造业政策性标准厂房建设文件,支持各区按照产业发展重点,分门别类建设适合行业发展需要的工业厂房,为企业提供更多集中高效、配套完善、低于市场价租赁和出售的政策性标准厂房。探索建设工业厂房信息化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精准找寻合适厂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十四)因地制宜、因业制宜推进“工业上楼”“园区上楼”。系统规划新型立体厂房的楼宇定位、产业布局、清洁用能等,加快建设集研发、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多功能新型工业楼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黄埔区在前期探索建设“摩天工坊”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优工业用地立体解决模式。鼓励各区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需求,创新“工业上楼”“园区上楼”模式,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就在“上下楼”“隔壁栋”的产业生态(各区政府负责)。 (十五)高标准推动产业空间提质升级。鼓励国企当好“定制服务商”“管理服务商”,建设运营一批低成本、高品质、符合现代企业需求的产业空间,以“总成本+微利”的价格向市场主体分割出让(市国资委负责)。深入开展“老城新园”高质量发展标杆园区建设,分批次有步骤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促进园区产业配套链、要素供应链、产品价值链和技术创新链整体成势。大力提升产业园区配套水平,强化电水气联合效能评估,推进园区通用厂房、科研大楼、员工宿舍、基础设施一体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六)推动信用融资服务提质扩面增效。进一步优化广州“信易贷”平台,推动与“穗好办”等公共服务系统对接。支持金融机构结合隐私计算试点研发符合行业领域特征的普惠金融产品,切实提升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可得性(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推动“粤信融”征信平台深度应用,突出做好创造性、差异化征信供给,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绿色低碳、先进制造、农业农村等领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十七)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进一步强化各类风险缓释和分担机制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信易贷”“粤信融”“中小融”等线上投融资平台,结合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创新信用融资服务特色金融产品,提升贷款风险管理水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 (十八)引导社会资本向“高精尖”市场主体配置。做大做强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国资产业投资平台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投向先进制造业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鼓励创业投资主体落户产业园区,联合园区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投顾服务机制,提供企业管理、商业咨询、财务顾问等多元化服务,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创类企业加速成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负责)。支持“高精尖”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科技创新公司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开展长期投资、硬科技投资,构建以风投资本、创新平台、核心技术、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创新生态体系(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十九)支持企业成为引才聚才“主阵地”。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创新,围绕“破四唯”“立新标”,进一步破除统一制式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认定+服务、遴选+资金、择优+项目”的高层次人才选拔体系。探索利用劳动力市场监测、统计调查以及就业服务等渠道,对新产业、新业态人才短缺情况进行精准的统计分析,面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吸引集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产业骨干人才队伍,增大企业急需人才有效供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围绕“智车”“强芯”“亮屏”“融网”“健药”“尚品”六大行动方向,聚焦产业重点发展平台,建设涵盖居住、生活服务、商业配套为一体的蓝领服务体系,帮助企业对冲用工成本,让产业工人招得来、稳得住、扎得下、过得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 (二十)强化正向激励锻造产业发展“主力军”。加快研究出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激励政策,推动“真金白银”政策红利直达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名产业人才,调动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劳动者维权服务机制,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产业工人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支持企业与高校、职校、科研机构精准对接,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围绕优化青年人才教育环境、就业环境、宜居环境等,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打造全球青年的向往之地、安居之地(团市委负责)。 (二十一)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用能需求。将“获得电力”服务深度融入招商、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等流程,提前筹划电网接入工作,保障企业“拿地即开工、电等项目来”。分类制定各产业链群综合用能服务方案,全力保障综合交通枢纽、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超高清显示、生物医药等产业链群用能个性化需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负责)。稳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依托“穗碳”平台全面应用企业碳账户,推广碳排管理、绿色金融等服务,引导企业管理和降低碳排放,鼓励企业消费绿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供电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推进供电服务融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基础信息共享、社区网格共治,推动城市用电环境改善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绿色工业集聚区改造示范,重点解决用电安全隐患、违规转供电加价等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负责)。 三、营造促进产业生态优化的政务环境 (二十二)实施新一轮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巩固提升开办企业0.5天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免费代办、企业间不动产登记“1窗1人1套资料1个环节”办理、“十一税综合申报”等改革成果,做细做实各项利企便民举措,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标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各指标领域优化提升,着重在拓展电子证照应用、施工许可三阶段办理、市政设施可靠性、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绿色融资便利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服务、退税办理流程提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升监管框架完备性和公共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负责)。 (二十三)创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六联办”服务。巩固提升“获得电力”国内领先优势,将广州“四办”举措(主动办、线上办、联席办、一次办)复制推广至水、气、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创新“六联办”(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检验、联合账单、联合缴费、联合过户),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州供电局负责)。 (二十四)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三化”水平。突出办好企业群众关心的要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健全完善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主动认领、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建设市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预约机制,提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2023年底前,实现2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全城通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60%以上、区级55%以上,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应签尽签”,推出1400个以上“一件事”主题联办和导办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二十五)健全企业重大项目服务机制。依托市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以企业用户为中心,构建企业数字空间,提供办事进度查询、金融贷款办理、企业诉求反馈查询、个性化政策资讯推送等服务,逐步健全常态化闭环式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作用,聚焦重大项目审批、建设、投产关键环节,主动靠前服务,对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解决路径实行清单化管理,积极开展协调调度,为项目落地创造最优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十六)提升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服务效能。依托市、区两级政企沟通服务中心,优化政企面对面、政企直通车等机制,开展政策解读、供需对接、商会培育等十大行动,帮助民营企业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负责)。落实市政府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加强与在穗境外商协会经贸交流合作,持续建设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站(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七)优化涉企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政企沟通桥梁作用,跟踪研判产业趋势动态,反映企业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政府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市工商联负责)。推动惠企政策和奖补资金“直达快享”,建设政策发布和兑现统一平台,“应纳尽纳”各部门政策资源,持续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适用范围,2023年底前实现50个服务事项“免申即享”。持续擦亮“广州政务讲堂”全市统一政策宣讲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惠民惠企政策覆盖度,助推政策红利精准送达千家万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狠抓涉企政策落实效率,持续巩固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整治成果,重点围绕提升政策执行质效真抓实改,推动各项涉企政策高效落实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营造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十八)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紧扣广大民营企业合规建设难点痛点问题,针对性制定专项合规标准指引,逐步建立企业合规地方标准体系。选定100家代表性民营企业,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开展事前合规建设试点。鼓励链主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合规。对新行业、新业态发布指导意见、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全行业开展合规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负责)。 (二十九)探索建立企业合规法律激励制度。对主动开展事前合规的“四新经济”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未达到高风险、较高风险的企业,在包容期内实施触发式监管。优化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合规企业经营的影响(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执法部门负责)。 (三十)推进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建立广州市调解协会。支持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按照市场化方式提供调解服务,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聘任特邀调解员,为国际区际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率低成本解纷服务(市司法局、市法院、广州仲裁委负责)。 (三十一)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身份认同,保障破产管理人查询各类破产企业信息和办理破产事务,建立健全线上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破产事务办理便利化机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三十二)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执法部门负责)。 (三十三)及时有效维护胜诉民营企业权益。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公正高效保护守信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到位率,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市法院负责)。 (三十四)推动信用评级结果嵌入分级分类监管。发挥在全国率先建立符合超大城市监管需求特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优势,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深度对接,将信用评价结果常态化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监管执法部门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应用评价结果合理确定不同风险等级企业抽查频次,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真正让守信企业“降成本、减压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执法部门负责)。 (三十五)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企业在“信用中国(广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系统的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机制,同步解除失信约束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探索依托“信用中国(广州)”网站建立信用修复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信用修复“一窗直达、协同办理”,助力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完善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加强破产重整信息归集公示,提高各利益相关主体信息知晓便利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各监管执法部门负责)。 五、营造引领产业能级提升的营商环境高地 (三十六)南沙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高标准对标港澳等国际通行规则,构建适宜跨境投资贸易的产业环境,推动国际产能资源集聚,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法律服务国际化、人才多元化等领域推出引领性改革,为全省乃至全国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沙经验”。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前提下,支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科创企业发展,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基金参与境外科创企业并购。深化“海陆空铁”多式联运体系,持续优化通关服务,推动在南沙港区增开固定始发中欧班列,拓展港区出口业务新兴物流通道。深化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创新确立有效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庭审模式,推广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完善跨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深化多元化高层次人才评价改革,创新建立政府评定、专家举荐、自主评审等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大力度吸引集聚国际一流人才与创新团队(南沙区政府负责)。 (三十七)广州开发区打造营商环境改革综合示范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深化广东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由小变大、由大变强、由强变优,构筑发展“快车道”。强化战略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以广州国家实验室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牵引,重点在集成电路、纳米科技、生物安全等前沿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策源地。健全“创客空间(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大孵化器发展模式,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企业培育链条,形成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专精特新育成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促进联盟,引导支持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专利代理对外开放等试点,探索建立国内快速预审与国际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衔接机制,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证券化,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工业园区转供电升级改造,创新搭建工业园区智慧用电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自动抄表、自动计费、安全预警,规范转供电收费,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十八)越秀区打造一流信用营商环境标杆。围绕信用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以谋划实施标志性引领性“信易+”品牌工程为牵引,不断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造“信用+商圈消费”新模式,持续推进北京路、一德路、流花路等传统商圈诚信建设,实现商户信用“码上见”,消费投诉“指尖查”,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升级“信用+供电”模式,探索推进“信用+供水”“信用+供气”公共服务报装试点,率先试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失信记录)和信用承诺,替代身份、产权等证明材料申请报装。做优“信用+综合金融”,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以行业为基础单元“量体裁衣”,在服装、美妆、食品等重点行业推出具有区域行业特色的金融信贷产品,打造“越商贷”系列信贷服务品牌。强化“信用+楼宇经济”,更大力度建设商务楼宇“信用走廊”,丰富楼宇“信用管家”服务,完善楼宇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信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修复”,推动形成崇尚诚信的产业发展环境(越秀区政府负责)。 (三十九)天河区打造一流数字赋能营商环境样板。以天河中央商务区建设“四个出新出彩示范区”为牵引,数字化赋能驱动,全面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强化数字贸易企业培育,促进数据要素跨境流通。将广东数字金融创新产业园打造为金融科技先行示范区,支持建设超算金融大数据平台,集聚数字金融机构、数字化产业机构和金融科技机构,引导资金、信息、数字等要素高效配置。深化“信用+金融+创新”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发行园区企业专属产品,用活信用数据助力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题。深入推进天河路全国智慧示范商圈建设,开拓一批智慧设施、智慧环境、智慧服务,打造一批智慧商店,助力天河路—珠江新城打造世界级地标商圈。建成完善“政企+”、政策兑现“一站式”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天河区政府负责)。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依托现有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集中攻坚克难,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工作机制顺畅高效、改革绩效优化提升。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统筹推进改革,调度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加强政策宣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确保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各区各部门改革创新典型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