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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广州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增值税“五改二”

【媒体解读】广州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增值税“五改二”黄埔番禺花都及白云四镇放开限购  19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多区放松限购,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新政从20日0时起实施。市住建局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调整优化限购政策,有利于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支持居民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新政:优化限购政策和增值税免税年限  《通知》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将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同时,《通知》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导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市住建局表示,《通知》体现出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导向。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市场过热情况下出台的部分调控措施,在新形势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调整优化限购政策,有利于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支持居民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通知》体现出因区分类精准施策的政策导向。调整优化限购政策主要针对广州外围区域,中心城区和南沙区仍执行较为严格的限购措施。目前,广州外围区域供应量大、去库存周期相对较长,减少购房限制有利于提升外围区域的交易活跃度,进一步稳定市场运行。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有利于减少二手房交易成本,推动存量房市场加快恢复发展。  《通知》体现出同步健全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的政策导向。在调整优化商品住房政策的同时,文件也明确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的主要方向,重点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保障性住房加快发展,从而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中心城区供需矛盾突出,仍实行较为严格的限购措施,坚决遏制投机性需求。南沙区与中心城区执行相同的限购措施,保持了调控定力。同时,广州仍执行商品住房限售政策,防止投机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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